2)第二八七章 泼皮张三(上)_御鼎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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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也有那种屡教不改,去镇北军大营干完十天苦力后,刚放出来,就气势汹汹的杀到人家家里叫嚣着出气报仇的人。遇到这种惯犯,镇北军会逐次增加干苦力的天数,从十天到二十天、一个月不等。其中最长的一个家伙,被金先生一气之下关了大半年,直到地里的稻子熟了,才放他回去收割稻米。

  像这种惯犯,平时走在街上,人们一眼就能认出他来。这种人身上时时刻刻都在散发着戾气,仿佛巴不得别人碰他一下,好找个机会大打一架。

  此时,就有一个这样的泼皮无赖在街上逛荡。此人姓张名三,是镇北城中出了名的无赖。就连金先生在街上见了他,也能一眼认出他来。在此之前,他已经被送进去过五次,但每次不是稻子熟了就是老婆生产,或者八十多岁的老父亲忽然摔倒,需要人照顾。如果不放他出去,就把老父亲抬到镇北军军营门口,吃喝拉撒都在镇北军中。

  法外狂徒张三带着一脸怒气,走在镇北城中最宽的一条街上。他这里瞅瞅,那里瞅瞅,看见有马车驶来,就故意蹭到马车跟前,一下子瘫在地上,说是赶车的不长眼,把他撞断了腿,不赔点儿钱的话,就去镇北军中告他。

  那些赶车的车夫凡是认得他的,都会随便扔几个大子儿打发他。那些从外面刚来镇北城,不认识张三的,害怕惊动镇北军,只能忍气吞声,被张三狮子大开口讹上一笔。

  靠着这种下三滥的手段,张三不仅把一家老小养的白白胖胖,还在外面找了个姘头,隔三差五就提着酒肉过去快活一回。正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,他那个凶神恶煞般的婆娘也和他一样,是个如假包换的泼皮无赖,而且发起疯来不管不顾,连命也不要。张三有一回去他姘头那里,差点儿被他婆娘堵在屋里。那又高又胖又黑的母夜叉提着菜刀追了张三一整条街,最后迫不得已,一路喊着“杀人了,出人命了”跑到镇北军大营,由两名军士出面,才把那婆娘拦下。

  经历了那次大逃杀后,张三消停了一段时间。但不到两个多月,就又馋的浑身难受,和那姘头商量好,换了个更加隐蔽的约会之地,又过上了没羞没臊的日子。

  张三今天运气不错,还没到中午,就干成了两票。那两个赶车的车夫都是刚从外面来这儿的生人,张三最喜欢挑这种人下手。他将讹来的钱财分成两半,一半带在身上,一半存到杀猪卖肉的屠夫那里。身上这一半,当然要带回家里上交给那个凶神恶煞一样的婆娘。存在屠夫那里的一半,则用来自己挥霍,除了给他那个姘头交房钱,还要照顾她的衣食起居。

  那屠夫从张三那里得了不少好处,一直守口如瓶。张三有一回被他那个婆娘跟踪到肉摊子跟前,那婆娘拿刀架在屠夫的脖子上,眼见着就要见红,那屠夫愣是眉头都没有皱一下。

  从那以后,张三和他那个婆娘都对屠夫加倍信任。不光张三每个月会给屠夫份子钱,就连他那个婆娘,也在买肉时偷偷的多留下几个大子儿,让他帮忙盯着张三。

  张三抬头看看天上,见太阳已经到了正中间的位置,于是,就打算去酒楼中大吃大喝一顿,犒劳犒劳自己大半天来的辛苦。

  他哼着小曲儿一路往西,快走到路口时,忽然听见身后传来几声叮叮当当的声音。他心里一动,断定那是系在马匹脖子上的铃铛。只有长途跋涉的外乡人才会在马身上挂上铃铛。

  “今天老天爷赏饭吃,该当我张三发财!”

  他心中窃喜,赶忙停下脚步转过身去。

  远处,有个身穿大红色衣服的妙龄女子,趴在一头灰驴上醉的不省人事。那女子腰上挂着一把短剑,手腕上系着一条红绳,红绳末端拴着一个早就空了的酒葫芦。

  “果然是个外乡人!还是个喝醉了的外乡人!”

  张三大喜,贼兮兮的搓了搓手,带着一脸坏笑,不紧不慢的靠了过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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